规章制度

您当前位置: 首页> 院务公开> 规章制度
福建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暨附属口腔医院院务公开工作制度
来源: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2-10-23 23:00:38

福建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暨附属口腔医院院务公开工作制度
 
一、院务公开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院务公开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成员会议,院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小组每半年组织一次专项检查,以上会议、专项检查都要记录建档。   
二、院务公开内容、形式、承办部门
(一)对社会公开事项:由各有关科室,通过医院网站、电脑触摸屏、一日收费清单和各有关专栏及时公开。   
(二)对职工公开事项:
 l、财务管理公开,每年年终由财务科在职代会公开。   
2、工程建设项目公开,对工程招标和工程竣工后的验收和决算以及审计情况分别在院办公会或院周会公开,由基建部门承办。   
3、物资采购公开,由药剂科、设备科、总务科负责在院办公会或院周会上公开。   
4、职工奖惩公开,每年在年终表彰大会上公开。   
5、人事工作公开,由人事科负责在院办公会或院周会上公开。   
6、职工切身利益事项,分别由人事科、总务科、财务科负责在院办公会或院周会上公开。   
7、领导干部重要事项公开,每年由职代会审议后公开。 
8、其他重大问题,均应由职代会审议后公开。   
9、各项公开内容,均应有文字记录,交院务公开办公室建档。除一年公布一次的内容以外,其他内容一般应一个月内公开。公布在院务公开栏上的公开信息,最多保留一个月。除以上措施外,医院还将各类对职工公开的事项在院内网上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