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工作人员18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博士学位人员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90年2月4日以后出生),硕士学位人员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1995年2月4日以后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学历证、学位证、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证明材料落款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
6.经住培合格的临床医师,按照规定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7.已参加规培人员须符合闽卫科教函〔2012〕404号、闽卫科教〔2015〕107号等文件相关规定。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学位要求 | 其他要求 |
1 | F20260101 | 口腔儿童牙科学医师 | 2 | 口腔医学(口腔儿童牙科学、牙体牙髓病学、口腔预防医学方向)、口腔临床医学(口腔儿童牙科学、牙体牙髓病学、口腔预防医学方向)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位 | 1.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
2 |
| 口腔修复学医师 | 2 | 口腔医学(口腔修复学方向)、口腔临床医学(口腔修复学方向) | ||
3 |
| 牙周病学医师 | 2 | 口腔医学(牙周病学方向)、口腔临床医学(牙周病学方向) | ||
4 |
| 口腔颌面外科学医师 | 1 | 口腔医学(口腔颌面外科学方向)、口腔临床医学(口腔颌面外科学方向) | ||
5 |
| 口腔正畸学医师 | 3 | 口腔医学(口腔正畸学方向)、口腔临床医学(口腔正畸学方向) | ||
6 |
| 牙体牙髓病学医师 | 4 | 口腔医学(牙体牙髓病学方向)、口腔临床医学(牙体牙髓病学方向) | ||
7 |
| 口腔黏膜病学医师 | 1 | 口腔医学(口腔黏膜病学)、口腔临床医学(口腔黏膜病学) | ||
8 | F20260108 | 口腔综合医师 | 1 | 口腔医学、口腔临床医学 | ||
9 |
| 护理人员 | 2 | 护理学类 | 非2026届毕业生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并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
三、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
1.报名时间:2026年2月4日—2026年2月13日。
2.申诉截止时间:2026年2月14日17:00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仅接受电子邮件申请,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人力资源处邮箱fykqrs@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以下报名材料请原件扫描,并用压缩包发送,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姓名。
(1)《2026年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应聘报名表》《2026年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应聘人员情况简明表》(情况简明表提交电子版,表格详见附件1、2);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有需要专业方向的岗位需提供专业方向证明;应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先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书面保证(模板见附件3);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报考F20260101-F20260108岗位尚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的2026届毕业生报名时先提供在培证明;
(5)有工作经历者还须提供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先提交个人承诺书(模板见附件4),经我院同意后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4.资格审查:我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5.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6.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我院视情况是否递补。
7.具体工作科室服从医院统筹安排。
8.考试具体情况密切关注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网站“招聘信息”栏目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四、聘用待遇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确定为拟聘人选,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医院规定的工资标准、福利待遇,办理五险一金,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杨桥中路246号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人力资源处(宿舍楼606室)
邮编:350002 联系电话:0591-83719160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