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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修复和工艺支部开展“学习《市属公立医院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主题党日活动
来源: 作者:蔡云云 发布时间:2019-07-12 09:54:41

    2019年7月10日,口腔修复和材料工艺支部在口腔修复科开展了“学习《市属公立医院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主题党日活动。会议由支部书记于皓同志主持,口腔修复科、修复工艺室的党员及党外群众参加学习,院党委委员、副院长程辉同志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了此次主题党日活动。

    2019年6月27日,为加强市属公立医院医务人员执业管理,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及《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等相关规定,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并发布了《市属公立医院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以加强市属公立医院医务人员执业管理。

    于皓同志指出,尽管我院为省属公立医院,学习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市属公立医院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对规范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服务治疗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是指医务人员违反相关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规章、诊疗规范常规及职业道德,给患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响、损害的行为。该暂行办法的出台建立了相对健全医疗卫生行业信用机制,将医保监管从医疗机构延伸到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行为,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制度。程辉同志指出,暂行办法中所明确的医务人员可能出现的24种不良执业行为,是医、护、药、技等各类医务人员在执业过程中不可触碰的红线,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在执业过程中,大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真正做到以病人为中心,维护群众利益,保证医疗安全,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修复科于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