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 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特勤中队对我院进行了全面的消防检查,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操作人员和保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检查人员详细询问单位消防安全的基本情况,并对安全出口是否畅通以及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材是否完整好用等进行了重点检查。过程中还抽选了几名医务工作人员提问如何使用消防器材和逃生知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通过此次检查,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给予了我院消防安全工作的肯定,对提出的不足之处,我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整改,确保医院无火患发生。
当晚,我院联合特勤中队消防演习。7:30分,模拟我院二楼突发火灾,火势很快蔓延开至三楼,技工室工作人员被困,值班医生江俊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119中心接到报警后,迅速派出消防队前往我院救援,5分钟不到,消防队到达我院,消防队员迅速赶往火灾现场,将被困医务人员和住院患者救出,我院义务消防队配合消防队员一同救援、灭火,最后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医院火势被控制,没有伤亡现象。通过此次演习,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熟悉我院基本情况,为防止万一发生的火灾事故可以及时做出反应;我院知道如何配合消防队救援,更好更快的控制火势减少伤亡,也为我院的消防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总务科 谢骏驰 李明娟)
一、我院义务消防队成员:
毛玮、牛刚、朱虎林、江俊、佘林、吴为良、杨松、苏杰华、陈少波、陈帅、陈润、林建宏、林捷、罗家坤、黄晓刚、黄鹏程、谢骏驰、许华敏
二、我院义务消防队职责
1.承担火灾事故时报警、扑救、疏散、抢救等任务。
2.在火灾扑救、抢险救援以及其他消防活动中,必须服从公安消防机构的统一指挥。
3.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熟练掌握基本的防火、灭火等知识。
4.掌握院内部消防设施的设置、分布等情况,掌握器材的功能及使用方法。
5.义务消防队员应参加医院的消防知识培训和演练,每年至少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