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拟对新门诊大楼财务竣工决算审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院内谈判,欢迎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门诊大楼财务竣工决算审计服务
二、招标内容:
根据2020年5月7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闽发改网社会函[2020]69号文内容,同意本院新门诊大楼总建筑面积11249平方米,地面7层,地下2层,总概算调整为8129.78万元。
现对新门诊大楼进行财务竣工决算审计
项目预算:9.3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2、必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3、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页面截图(加盖公章);
4、参与项目的审计报告的负责人员的相关资质证明。(注册会计执业五年以上经验至少1名和高级会计师至少1名)
备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公告时间:2021年8月3日至2021年8月9日
五、截止时间:2021年8月9日17: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一式六份送达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246号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总务科(联系人:刘工 0591-83736422),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受。
六、谈判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组成
1、本公告所要求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证明材料
2、投标方案及报价文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文件
4、承诺函(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八、特别要求:
为认真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效减少人员聚集,保障进场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投标人代表:每一个投标企业只允许一名投标企业代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会。
2、佩戴口罩:参加投标的企业代表必须规范佩戴口罩(自备)方可进入会场,进场人员应严格按规定及时入座,并保持相对安全距离,不得随意走动。
3、纪律要求:各投标企业代表应自觉遵守会场纪律,服从现场管理。
4、对违反上述要求以及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规定的,其投标不予接受、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