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拟对印刷品服务项目进行院内谈判, 欢迎有相关资质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印刷服务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投标人须具有印刷品经营许可证。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印刷品种和预估数量详见公告附件(报价清单表)。
(二)印刷服务要求:
1、院方每次提供印刷内容的电子版或样品给供应商,由供应商负责编制及排版,最终的定稿版须经院方确认后方可进行印刷样书,印刷质量执行国家印刷质量管理标准。
2、纸张质量符合要求、字迹清晰符合要求,规格码数无误、无破损漏印、装订质量过关。若发现成品有质量问题,由供应商负责调换。
3、院方遇到紧急特殊情况时,需要供应商及时做好特殊应急情况的印刷服务。
4、报价应包含印刷成品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运输、税费等费用。
四、服务期:合同服务期限为两年
五、投标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印刷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资料。
2、报价材料。
3、用户名单(含采购时间、采购数量、型号等),附近一年的发票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4、承诺函(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六、截止时间: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5月16日下午17:30,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8份送达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246号,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新门诊大楼6楼总务科,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七、谈判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八、联系人:谢老师 电话0591-83736422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