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拟对传递窗进行院内公开招标,欢迎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传递窗招标采购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 2.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如投标申请人为制造商: ①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⑤投标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如投标人为代理商: ①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 ②投标产品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⑥投标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⑦投标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2.2投标产品资格证明文件: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附件复印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 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我院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四、公告时间:2017年9月8日至2017年9月14日。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14日17: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地址:杨桥中路246号 电话:83736422 联系人:刘工),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六、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2017-9-8
传递窗:6个 (规格:60CM*60CM)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七、开标地点: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