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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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德规范实施细则
来源: 作者:蔡云云 发布时间:2012-11-12 01:44:27

一、为进一步增强医护员工职业道德素质,改善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全院职工要认真学习医德规范,自觉履行道德义务,改善医患关系。道德规范如下: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时刻为患者着想,千方百计为患者解除病痛。   

(二)尊重患者的人格与权利,对待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三)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患者。   

(四)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五)为患者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患者隐私和秘密。   

(六)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七)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三、加强医德医风教育

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职工的医德教育。党委、工会、共青团要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对广大职工及党团员进行医德医风宣传,引导医务人员自己教育自己,自己管理自己。坚持新职工岗前医德医风培训,办公室、医教科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方案,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四、医德医风考核与评价制度   

(一)建立个人医德医风档案,年终个人写自我评价,科室审定,经医院考核小组考核,结论归入个人医德档案,作为聘任、晋升、调资,以及评选先进工作者的首要条件。党办、纠风办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将好人好事和不正之风记录在案,作为每季度奖惩和年终医德考评依据。   

(二)设意见箱、意见簿,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对患者意见,及时反馈、整改。建立院内监督制度。对门诊、住院或出院患者进行问卷调查,并与奖金、评优挂钩。   

(三)聘请社会监督员。每半年召开一次社会监督员座谈会。对他们所反映情况及时反馈处理。   

五、奖优罚劣。

对严格遵守医德规范、医德高尚的个人,应予表彰和奖励。对于不认真遵守医德规范者,应进行批评教育。对于严重违反医德规范,经教育不改者,应分别情况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