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实训基地消防工程设计项目“,经院办公会议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在通知参与投标的合格投标人中选定承包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实训基地消防工程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福州市交通路88号
2.2.项目规模:工程造价约4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建筑面积约4000平米的消防水、电及设备等设计
2.4.工期要求: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有关规范合格标准,并符合消防图审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有效的消防专项设计资质;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5 月 4 日下午 5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杨桥中路246号监察室(宿舍楼604)
4.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官网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地 址:福州市杨桥中路246号监察室(宿舍楼604)
邮 编: 350002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0591-83736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