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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2013-2015年修缮工程施工队遴选公告
来源: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3-05-21 17:00:34

为维护医院日常修缮,规范管理,引入竞争机制,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决定,我院拟对修缮工程公开遴选施工队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业主: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二、           项目概况
工程
造价在100万元(含)以下的土建项目及30万元(含)以下的装修、拆除、修缮项目。

三、           工程项目资金来源

首先由乙方全额垫资,工程施工全部完工后经我院相关部门验收合格,资料整理完整后,拨付工程总造价的90%拨付给乙方,余款于1年后工程质保期满全部付清。

四、           投标公司资格要求: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三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资质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在福建省境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未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按榕建筑[2007]110号文规定已办理在榕备案登记;

6、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存在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违法违规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五、           投标公司应提供的资料:

1、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复印件。

2、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  近三年内完成的项目一览表,包括项目名称、项目金额、验收时间、单位名称、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是否通过招标方式确定。

4、  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5、  工程控制价下浮点数承诺文件(由投标公司完成)。

6、  投标公司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以及服务承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料。

六、           公告范围:在医院网站以及院内的公告栏上公开公告,公告期15个日历日。

七、           若到截标时间止,经评委会评定后的满足投标公司资格要求的数量如果少于3家的,则本次遴选活动按废标处理,医院将重新进行公告。

八、           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报名时间:20135241700止;

报名地址: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总务科基建办。

联系电话:83736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