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拟对行政办公用房(面积约440平方米)进行装修改造,该装修改造项目执行院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合格投标人资格: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建筑装修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二级或以上资质3、做过行政办公用房装修的公司优先。请投标人于2012年5月28日至2012年6月3日到我院总务科报名。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总务科
2012-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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